為自己負責任

 

為自己負責任這句話有些感想想要分享。

 

 

當我們情緒起波動時可能是高興;也可能是悲傷。

 

 

當抗爭衝突出現時可否釐清這情緒是來自他人的?還是來自自己的部份?

 

 

來自他人的你可以選擇不接受;來自自己的就必須去正視她,、觀照她。

 

 

正視她表示自己察覺到情緒的起伏波動,也檢視她是否經常出現?

 

 

是常態性還是偶發性? 不處理她只是觀察她,

 

 

那麼會發生什麼事呢?( 心中仍在正視她)

 

 

不處理並不代表不管她,只是當下看到情緒波動、起伏、

 

 

平靜或是漣漪不斷;或仍是波濤洶湧。這些源頭來自何方?出自何處?

 

 

觀照她,在正視察覺後;那麼就須好好疼愛在內那位「內在小孩」。 

 

當你處在長期無力抗爭中,放棄、妥協是因為用自己的方式無法得到自己想要 

 

的;或是用自己的方式反而更爭鬧不休。那麼放下回到自己內在與自己對話。 

 

告訴自己為什麼要如此決定,而不是怨懟不已,對他人對自己批判不停,

 

 

造成內外在傷痕累累。 

 

所謂「為自己負責任」,就是常常覺察自己情緒,照顧自己的情緒。

 

說穿了就是要愛自己,為自己的靈魂負責任,

 

不是表面妥協內在在爭鬥懊惱。 

 

應是決定了就該放下,回到原來的平靜。就是這樣!

 

 

 

感恩!

 

 

 

NAMASTE!!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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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孟繼芬Els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